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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体脏与腑的配合,体现了阴阳、表里配合的关系。脏行气于腑,腑输精于脏。生理上彼此协调,病机上又相互影响,相互传变。因此,治疗脏腑病变,除了直接治疗本脏本腑之外,还可以根据脏腑相合理论,或脏病治腑,或腑病治脏,或脏腑同治。
如心合小肠,心火上炎之证,可以通利小肠而直泻心火,方用导赤散使心经之热从下而出,则心火自降。其他如肝实泻胆、脾实泻胃等,亦为临床常用。
肾合膀胱,膀胱气化无权而致小便频数,甚则遗尿,即用补肾固涩之法治之功能失常,水液代谢障碍,治肾即所以治膀胱。大便秘结,腑气不通,则肺气壅塞,而宜降肺气,亦可使腑气得顺,大便自通。
脏腑病变,虽可脏病治腑,腑病治脏,但临床上多脏腑同治。如脾与胃,纳运相得,燥湿相济,升降相因,故脾病必常及胃,胃病必常累脾。所以,临床上常脾胃同治。
脏腑之间除了脏腑相合关系之外,还存在一脏与多腑之间的联系、一腑与多脏之间的联系,故治疗的方法也比较多
若肝经有湿热,可借清泄肠道,渗利小便,使湿热从二便排出。
如小肠泌别清浊功能低下,多从脾肾治之。